新华社成都11月28日电 “对‘一带一路’文化传播来说,‘卖文化’比‘送文化’更有效。”在26日举办的2016中国文化产业新年论坛成都峰会上,北京大学文化产业研究院副院长陈少峰告诉记者。
陈少峰指出,当前,“一带一路”文化传播方式仍然是以交流为主,但只有找到各国人民共同需求点,把无形的文化落实在有市场需求的文创产品或产业中,才能真正让中国文化走出去。
清华大学影视传播研究中心主任尹鸿也对此持相似观点:“古代欧洲人是通过茶和丝绸了解中国文化的。可以说,不论是过去的‘丝绸之路’还是如今的‘一带一路’都首先是一条物流通道,其次才是附着在产品上的文化传输通道。”
怎样的文创产品才能在“一带一路”文化传播中取得优势?陈少峰认为,“一带一路”国家语言、宗教、文化都具有较大差异,因此可以选择一些偏重视觉性、体验性的文创产品作为突破口,同时还要强调互惠原则,实现产业轮转落地。
“比如说,我们可以联合‘一带一路’沿线多个国家不同城市,举办‘百家名寺文化体验’、‘百城摄影展’等,每个城市主办者只需负担在当地举办活动的成本,却能在每个城市的相关活动中得到宣传和展示。”说起自己的设想,陈少峰显得胸有成竹。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研究员、东方文化与城市发展研究所副所长黄斌表示:“现在,很多文化传播从业者的思维仍然停留在将‘主流文化’传输给‘主流人群’的思路上。但互联网时代要求的是创意者把宏大主题分解成多元化碎片化的元素,再由不同的互联网社群用户自行再加工。”
“创意者应该学会将想要传播的价值观隐藏在各国都能接受的观点后,甚至隐藏在大家都关心的爆点后。”黄斌说。
“一带一路”文化传播的主体应该是谁?陈少峰认为,相比于内部惯性过大、体制机制约束较多的国企,民营企业应该作为“一带一路”文化传播的先行者。黄斌则表示,文化类国企或其他大型企业通过资本运作、并购的方式进入他国文化市场,是目前最便捷的方法。(高蕾、童方)
责编:周秋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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