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贸易保护主义倾向恐影响中欧经贸大局

2016-12-05 08:14:08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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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保护

  新华社信息布鲁塞尔12月2日电 12月11日,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将满15周年,届时欧盟须终止对华反倾销“替代国”做法。自年初以来,欧盟一直有人煞费苦心地在履行世贸组织义务和保留贸易救济手段中的歧视性做法之间“钻空子”,但因缺乏法理根据和成员国支持至今未形成定论。

  中欧专家纷纷认为,欧盟应从中欧经贸大局出发,按期、全面、彻底地履行中国入世承诺;欧盟滑向贸易保护主义倾向,将导致国际贸易秩序和中欧经贸关系受损,从而伤及欧盟自身利益。

  “阳奉阴违”背离法理

  中国2001年加入世贸组织,但部分世贸组织成员认为中国不是市场经济国家,中国出口产品对其他市场经济国家享有“不公平”价格优势,因此在计算反倾销幅度时往往使用参考第三国价格的“替代国”做法。根据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协议,“替代国”做法经过15年的过渡期之后应全面终止。

  为在过渡期结束后能采取新办法保护自身产业利益,欧盟委员会(欧委会)11月9日向欧洲议会和欧洲理事会正式提交修改反倾销法律制度的提案。

  欧委会提案取消“非市场经济国家”名单,但提出将采用“市场扭曲”的概念和标准用于反倾销。提案说,对市场价格被国家干预“严重扭曲”的情况,欧盟仍将参考“国际市场价格”计算反倾销幅度。而所谓国家干预导致市场扭曲的参考标准包括:政府政策与影响力、国有企业比例、本土公司是否获得优惠补贴、金融机构独立性等。

  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布鲁塞尔办公室合伙人雷纳托·安东尼尼对新华社记者表示,欧委会提出的新方法以“市场扭曲”的概念和标准替代“非市场经济”的概念和标准,名义上是履行了对世贸组织的承诺,实则变相延续原有做法,所谓“国际市场价格”在世贸组织法律框架内站不住脚。

  贸易保护主义恐伤及自身

  利用欧洲有一些舆论对所谓“中国市场经济地位问题”和钢铁产能过剩的大肆炒作,欧盟升级贸易防护体系的主张“死灰复燃”,一直高举“自由贸易”大旗的欧盟再次出现了滑向保护主义的危险倾向。

  欧委会近年一直试图推动成员国同意其2013年提出的贸易保护体系改革方案。该方案要求将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程序由9个月缩至7个月,在特定情形下不使用“低税原则”,裁定超高税率。11月的欧盟贸易部长会已形成多数意见,同意在12月21日前通过这项改革提案的一份妥协方案。消息人士透露,对倾销产品的惩罚性关税税率进行限制的“低税原则”极大可能被弱化甚至取消。

  “低税原则”指的是以倾销幅度和损害幅度中的低者确定反倾销税率的做法。比如,在2011年欧盟对中国玻璃纤维反倾销案中,倾销幅度为9.6%,损害幅度为7.3%,欧盟按照“低税原则”确定反倾销税率为7.3%。因为实行这一原则,欧盟的反倾销税率平均低于50%;而在不执行这一原则的美国,相似案件的税率远高于200%。

  欧委会修改“低税原则”的主张遭到部分成员国和产业协会的强烈抵制。英国认为,“低税原则”在法律上和经济上都具合理性,是自由贸易的保障;汽车、电器等产业协会强调,放弃或者部分放弃“低税原则”将限制欧盟原材料和下游产品进口,给以高端产品为支柱的欧盟产业带来巨大损害。

  欧盟智库亚洲问题研究所专家汉内斯对新华社记者说,欧盟产业竞争优势正在不断下滑,升级贸易防护体系只能为落后产能提供一时安慰,长远来看并不利于推动产业升级换代。他强调说,贸易保护主义会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从自由贸易中获益良多的欧洲如果卷入其中,最终自身将被反噬。

  合作共赢仍是大势所趋

  专家认为,为维护国际贸易秩序和中欧经贸关系大局,欧盟应放下执念,按期、全面、彻底地履行世贸组织义务,确保中欧经贸关系合作共赢的主流不被贸易保护倾向所干扰。

  2016年,在世界经济复苏乏力、全球贸易萎靡不振的背景下,中欧经贸合作仍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中国海关总署数据显示,前10个月,中欧贸易总值2.94万亿元人民币,比去年同期增长2.3%。其中,中国对欧盟出口1.82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自欧盟进口1.12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4.5%。

  更加令人欣喜的是,中国-中东欧国家合作如火如荼,25个中国城市开通中欧班列,陆上货物运力大大提升;中国企业对欧投资热情高涨,中欧服务贸易增长迅速。

  欧洲著名智库马达利亚加欧洲学院基金会执行主任皮埃尔·德福安对新华社记者表示,反倾销措施仅涉及中欧双边贸易总量的不到2%,如果因此影响中欧经贸大局,将得不偿失。

  特朗普当选美国总统后,欧盟贸易委员马尔姆斯特伦表示,欧美《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关系协定》或将被“冷冻”相当长一段时间。德福安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欧洲对外贸易必须更多倚重欧亚大陆尤其是中国”。 (赵小娜)

责编:周秋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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