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的中欧经贸正面临一道坎,准确地说,12月11日就是一道“分水岭”。这一天,如果欧盟如期、全面、彻底履行《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义务,终止“替代国”做法,则不仅对中欧经贸释放重大信号,也将对全球贸易和投资释放积极信号。
过去几十年,中国和欧盟的经贸合作一步一个脚印,至今已互相成为重要经贸合作伙伴,甚至中欧经贸关系也是影响全球经贸走向的重要力量。
这些成绩的取得,恰恰在于中国和欧盟过去多年来的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紧密合作。事实上,中欧经贸合作并不是一帆风顺的,2012年9月,欧盟委员会正式宣布对中国光伏产品发起反倾销调查,引发全球舆论一片哗然。最终,中欧采用和谈的办法,创造性地达成了光伏贸易争端的“价格承诺”协议,避免了中欧贸易战和两败俱伤的结果,也为全球贸易争端解决机制提供了一个范本。
现在,欧盟以“产能过剩”等作为幌子,甚至制造出“市场扭曲”的概念,意图不执行第15条中的明文规定,这不仅是不尊重中国关切的体现,也是不尊重规则的体现。在这样的背景下,中欧经贸又走到了历史的关口,无论是中欧投资协定谈判还是建立中欧自贸区,都需要迈过这个关口才有可能向前推进。
国与国之间的贸易和企业之间做生意一样,有盈有亏,但不能因为亏了几次就不做生意了,或者毁约。中国经济正在加快转型升级,庞大的消费市场蒸蒸日上,欧盟则有闻名世界的高新技术和消费品,中欧经贸合作始终是互补性大于竞争性,合则两利,斗则俱伤。
近期,同样甚嚣尘上的还有德国某些机构对中国投资环境的争论,无非是想通过唱衰中国来获得更大的市场开放和利益。但是,最后照增不误的德企投资数据说明了一切问题,不少老牌跨国公司不仅没有退出中国,反而正在增加对华投资。企业最能感受到市场冷暖,也自然能感受到中国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的努力,政府或机构应当做的恰恰是增强互信,顺势推进企业互信合作,这样才能获得持久的利益。
合作离不开互相信任和互相尊重,在这个基础上,才有可能谈得上合作和共赢。中欧经贸合作亦如此,相信欧盟能看到中欧合作的商机和大势,不被眼前利益这片浮云蒙蔽双眼,使中欧经贸的未来保持光明。
责编:周秋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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