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一带一路与东南亚法律论坛召开

2017-01-12 10:11:34来源: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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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网北京1月11日讯今天上午,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东南亚法律研究所在中国人民大学成立。据称,该研究所是中国人民大学首家一带一路与东南亚法律高级研究机构和智库,成立后将积极与各国相关研究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为东南亚法律一体化、为中国的法治建设贡献新的力量。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院长韩大元教授,亚太法学研究院副院长周漪青,东南亚法律专家米良教授,以及来自全国各地的东南亚法律方面的专家出席本次活动。

《法制日报》记者注意到,在国家“一带一路”战略方针引领下,中国与东南亚地区有更密切的合作。随着合作的增加,东南亚法律研究所的成立不仅满足了这方面的人才需求,也能同时有效整合资源,并且拓展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亚太法学研究院新的领域,服务于法学院国际化战略,服务于国家战略。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杨东教授致辞中指出,在前期调研过程中,走访了东南亚国家的大学,也调研了中方企业在当地的经济贸易活动,感到了各个东南亚国家各方面迫切希望加强交流合作,希望整合东南亚法律研究资源的愿望。杜焕芳副书记再次强调了东南亚法律研究所在东南亚经济、法律一体化中的重要作用,尤其在投资争议、商事仲裁、民族文化、国际刑事犯罪、国籍研究、投资贸易问题、跨国婚姻问题等领域不可或缺的作用。

聘用仪式随后正式开始,韩大元院长给米良教授颁发了东南亚法律研究所所长聘用证书,亚太法学研究院周漪青副院长、孟雁北副院长给来自全国各地10位东南亚法律专家颁发聘用证书。韩大元教授希望,研究所的成立能改变中国法学研究从西方研究中心转向多样性研究的格局;能带动外贸法、比较法等研究领域的发展;能丰富法学教育内容,使法律教育方法多样化,探索法学走向跨学科的研究的道路。

米良所长对中国人民大学亚太法学研究院的信任表示了感谢并发表主题演讲。他指出,以前我国对东南亚法律研究相对薄弱,改革开放之后大多数目光投向了欧美、日韩等国家。从90年代后期到2016年,中国与东盟20多年间贸易总额从30亿增长到5000亿美元,习近平总书记2013年参加APEC提出了海上丝绸之路的战略,这些发展现状都要求和东南亚地区更加密切的法律合作与支持。

米良所长对研究所提出了规划和未来展望:一、夯实基础研究,对现行法律制度、理论进行研究,把我国法学著作介绍到东南亚国家,开拓各个领域东南亚法律研究,包括反恐机制、网络安全、国际河流治理等;二、和东南亚国家法律机构、法学家开展合作交流,举办“东南亚法制论坛”;三、建立东南亚法律智库,研究领域和研究成果为国家决策层服务。

与会东南亚法律研究所研究员们纷纷对东南亚法律研究所的发展制定了工作规划与目标。研究员云南大学法学院教授罗刚特别提出,东南亚法律研究所应当有精准的定位和特色,在大家都开始关注东南亚地区之时,应该注重差异化发展,不能局限于形式和外交,应该注重学术成果和学术报告的质量。

亚太法学研究院副院长周漪青希望东南亚法律研究所在各位的努力下成为稳步发展。在做好法理基础研究的同时,也能结合在与东南亚国家交往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做些研究,更好地服务于国家、企业、学生。

据了解,东南亚法律研究所不仅很好地仅利用到了国内优秀高校法学院资源——中国人民大学、云南大学、云南财经大学、浙江工业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厦门大学,还很好地整合了东南亚法律研究的学术平台——广西法学会东盟法研究会、云南律师协会南亚东南亚研究会,并且还借助了国内顶尖期刊杂志媒体——《南洋问题研究》、《思想战线》的力量,全方面发展。(王开广)


责编:周秋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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