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同意将云南省通海县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批复》,批复同意将云南玉溪通海县列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这标志着通海县成为我国第136座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我省第7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玉溪市首座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国务院在批复中指出,通海县历史悠久,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特色鲜明,文化遗存丰富,民族风情浓郁,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
历史悠久 文化灿烂
通海县现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90处,其中秀山古建筑群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另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8处;登记不可移动文物145处,公布的历史建筑103处。馆藏文物4000余件(套),其中一级文物1件、二级文物8件、三级文物295件。通海古城依山就势,坐南朝北,形成了“山城湖”自然生态环境与古城人工环境和谐相融的空间格局,古城格局保存完整,体现了中国传统的“九宫格局”模式,古城内的民居建筑大部分为“一颗印”建筑,且规模完整、品质较高的民居建筑现存有200多处,目前,通海县政府已公布103个院落民居为历史建筑,其中有8个院落为明代建筑。
各时期多民族的文化交融让通海璀璨文化的底蕴更加深厚,特殊的地理自然条件成就了通海“礼乐名邦”“秀甲南滇”“冠冕南州”的美誉。全县现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2项,省、市、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共22项。其中,“妙善学女子洞经音乐”入列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通海高台入列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扩展项目。
名山秀水孕育出人文荟萃,通海明清两代就有举人230余人、进士44人,选入翰林院4人,且大都出省为官。悠久的历史文化也催生了通海手工艺源远流长,银饰、刀具、铜器、石雕、木雕等能工巧匠远近闻名。
通海县先后荣膺“省级历史文化名城”“全国文物先进县”“全国文化先进县”“中国楹联文化县”“中华诗词之乡”等荣誉称号。
加强历史文化保护——“十年磨一剑”
早在2004年,通海县就被评定为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2009年以来,通海县委、政府加大弘扬历史文化、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力度,积极开展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申报工作,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开展了富有成效的保护工作。
不断强化宣传引导,编辑出版馆藏书画集萃、古代碑刻录、古建筑等丛书,发放名城保护告市民书、文物保护宣传册等12万余册,形成了加强历史文化保护的社会共识。
成立名城保护专家委员会、文物保护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名城保护管理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机制不断健全。在完善《通海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基础上,编制《云南省通海历史文化名城旧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组织编制《通海历史文化名城核心保护区保护详细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不断完善。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加、产权人参与”原则,累计投入56182.92万元,实施秀山古建筑群、小新村三圣宫厢房、马克昌故居、九龙池大寺、河西文庙、河西大福寺、四街常氏宗祠等文物修缮工程,先后完成文庙街、文星街等13条历史街道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启动古民居修缮和古城保护工程,对24院明清和民国历史建筑进行修缮保护。组织实施白塔心火葬墓、四街碧山青铜墓地、河西大凹山火葬墓、兴义贝丘遗址等文物考察勘探发掘,兴义贝丘遗址入围“2016年度全国考古十大新发现终评项目”,荣获2018年“中国考古学会田野考古奖一等奖”。
通海县坚持保护与传承并举,相继成立秀山文化研究学会、楹联学会、诗词学会、孔子文化研究学会,组建文物保护志愿者队,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成立洞经音乐传习馆、高台七街传习馆,积极组织开展县级非遗项目和传承人评选活动,五年间新增省级非遗项目2项、市级2项、非遗传承人32人。
近年来,通海县持续推进古城保护和新区建设,先后拆除影响古城历史城区风貌建筑1.5万平方米;同时,通过新区建设,有效引导居民向新城区转移,着力打造“古城古韵、新城新景”的历史文化名城。
通海县认为,名城申报工作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既是申报的过程,也是保护的过程,更是通海县历史文化文脉永续、造福民众的民心工程。下一步,通海将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精神,坚定不移进一步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各项工作。(图文 通海县融媒体中心 师云波 、赵明波)
责编:闫宇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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